原帖由 jasonhuang37 於 2008-8-20 13:54 發表 
為了讓奧運獎金制度更加明確,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重新頒布奧運國光體育獎助學金的辦法,針對中華代表團此次參加北京奧運的十五種項目,依各種項目不同的特性制定頒獎辦法,也確認了棒球與壘球兩項球類項目,前六名 ...
這到底是什麼鬼國光獎金
4~8名都還有錢可以領?難怪打成這樣
第四名三百萬元,而五、六名的獎金同為一百五十萬元,七、八名則都是九十萬元
若不幸墊底,真不知他們有沒有臉去領那90萬
唉!上樑不正下樑歪,真是悲哀的國球
政府與其發這4~8名的可恥的獎金
不如保障奪牌選手下半輩子的生活
一堆鳥公務員混吃等死都有終生俸可以領
難道奪牌選手不如這些人嗎,且台灣史上奪牌是有幾位?寥寥可數
一來體育人為了下輩子肯定拼了,腎上腺速完全激發
二來為了入選國手24人名單,球員才會努力打球,打出好成績,職棒也才有人要去看
有人關心棒球,也才會參與球員卡
參與球員卡的人多,大家玩起來才有樂趣
不然冷冷清清,怎麼提振經濟 |